58、第 58 章
“我不要!”狐小玉语速飞快地拒绝了敖春递过来的手链。
她是不想将陌生男人的头发带在身上没错,可难道加上陌生男人弟弟的头发就没问题了吗?
还有敖春最后串上的那颗珠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凡物。
她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不再坑这个人傻钱多速来的移动人形宝库,总不能叫她一开始就破功了吧?
“为什么?”那敖春就很不能理解了,“我觉得我串的这串手链挺好看的啊。”
还真别说,这深蓝浅蓝交织在一起,尾端还缀着一颗同色系的散发着蓝色光晕的珠子。看上去简洁大方又美观,还真不像是狐小玉记忆中烤个鱼都能弄得乱七八糟的小家伙能做出的东西。
但是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啊!
“这手链是很好看没错,但是它太贵重了,所以我不能收。”
“贵重?”敖春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就几根头发而已,哪里贵重了?”
顶多这意义特别了一点,但是敖春他觉得吧,一看小狐狸就是一副不认识他三哥的样子。那要是两个人真的没关系的话,没道理她要戴着他三哥的头发编成的手链在身上,而不戴他的啊!
怎么说他们两个人也是朋友了对吧?不过丢了他三哥的头发好像也不太好,那就编在一起送给小狐狸好了。
就当是给她防身用的了,这样就算是遇上了别的水族,他们在小狐狸身上感受了他和他三哥两个人的气息,应该就不会被误会了吧?
毕竟,定情信物这种东西,没有一戴就戴两个人的吧?
他相信他们四海的水族一定不会蠢到这个份上的,一定能认清他将头发送给小狐狸的真实意图的!
这么一想,他真是太聪明了!
狐小玉看敖春还没明白她的意思,只是自顾自地站在原地傻乐,只好挑开了说,“几根头发是没什么,但是头发上挂着的那颗珠子明显不是什么凡物吧?我不能收。”
这话说的狐小玉都觉得亏心,这几根头发究竟贵不贵重,没有人比在天雷下逃生的狐小玉感触更深的了。
不过介于对于敖春来说,这的确就是几根普通的头发而已,狐小玉也就没有特意强调这一点。
反正那颗不知道又有着什么样的来历和价值的珠子,也是狐小玉拒绝这条手链的最关键的一个原因了——傻白甜在这个世界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个物种啊!她绝对不能坑人家!
哪知敖春一脸不屑,“你说这个珠子啊?它还不如本太子的头发值得珍惜呢。要不是因为它的样子还算可以,又适合你们这些在陆地上生存的妖怪用,我都不会把它串在这条手链上。”
“这珠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啊?”难道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会发光的珠子,中看不中用?
“不就是一颗普通的避水珠喽。”敖春不以为然道。
狐小玉她就:“……”
你管避水珠叫普通?你是不是对普通这两个字有什么误解啊喂?!
在最早的传说中,避水珠是一颗自上古遗留下来的一颗神奇的珠子的称呼。
传说,只要有了它,就算是在辽阔无垠的四海之中,也能轻易开辟出一条旱路来。分江划海,不费吹灰之力。
这宝物,可以说是克制龙族的不二法宝了。毕竟只要有了它,龙族最强的御水法门基本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狐小玉想,敖春说的避水珠应该不是这颗珠子。
因为这个避水珠只在传说中出现过,传说有人拿着这颗珠子下了东海,进了东海龙王的龙宫。然后……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因为真正的避水珠的信息实在是太少,后来人们就常将其它一些具有辟水功效的宝物与其混淆,慢慢的,避水珠就从一个特定的称呼变为了某种宝物的种类名。
比如一些有道行的水生妖怪的内丹,比如龙族的眼瞳,到了人类的的手里就全成了避水珠了。
不过这些避水珠当然没有分江划海的本事,可令珠子的持有人在水下自由呼吸、畅通无阻还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岸上的那些妖怪来说,其珍惜程度远胜于一个千年老妖的妖丹。
也就是说狐小玉费尽心力、拼死拼活地弄到手的那颗有了裂缝的妖丹,在真正有需要的时候,可能还换不来这么一颗小珠子。所以她实在是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出这颗珠子没有一点儿价值的话,当然陆上的妖怪也不会在没事的时候,就举着一颗灵力已达千年的妖丹,跟水生妖怪去换一颗他们用不上的避水珠也就是了。
说到底,就是需求决定价值。端看狐小玉有没有占便宜地心思了,不然硬是要将它当做一颗普通珠子看待也不是不行。只要她这辈子不下水,这珠子不就只能是一个装饰品了吗?
——摔!怎么可能不把这玩意儿当回事啊?!
她没有需求不代表这东西不值钱啊!
“不行,我还是不能要。也许它在你的眼中不值钱,但是在我看来,它真的太贵重了。”
敖春就急了,“你就收下吧!哎呀……这避水珠不是我从龙宫里带出来的,我是我从自己打败的妖兽身上剥下来的。”
四海海域辽阔,虽然名义上龙族是所有水生妖怪的统帅。但是各个海域之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不服从龙族管理的妖怪,大家都是在水里生存的,没道理你不听从我的命令就要去死对不对?
所以四海龙王就给这些不服管的妖兽单独划出了一块地盘,你不服管?
——可以,我不逼你听我的话。但是既然你没有本事推翻我的龙宫,又不愿意听我的话,那你就老老实实待在我划分给你的这一小块区域里别出来。
你不出来,大家两厢安好。你要是乱跑乱串,惊扰了那些愿意效忠我龙族的手下,那你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妖族奉行弱肉强食的法则,那些打不过龙族又不愿归顺龙族的妖兽们,即便是被当场斩杀了,那群妖都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他们一没被杀,二来龙王还给他们划分了一块新的地盘,他们对于擅自闯入这片水族的水族,还有自由处理的权利,怎么可能不需要付出一些代价?
在协商过后,这片水族就成了龙子龙孙们的历练之所。凡具有龙族血脉者,在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要到这片水域中寻找一个符合他们目前境界的对手。
赢了之后,你就可以通关到岸上去了。要是输了,你就等着葬身妖腹吧。
没错,所谓的历练就是这么残酷。
龙族乃百鳞之长,这个称号可不是他们自封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龙族用自身的实力亲身证明出来的!
在龙王看来,他的子孙后代,如果没用到不能碾压同境界的所有水族,那简直是侮辱了这一身的血脉!
绝对是死了也活该,还不如给那些低等水族一次更进一步的机会,将这个历练场所打造得更完美一些呢。
龙族的血肉对于这些妖兽可是很有吸引力的,这也是那些妖怪心甘情愿赌上自己的性命,想要跟那些开导他们水族之中的龙族小崽子们打上一架的原因。
只要他们能吃掉这些血脉之力浓厚,但却身怀宝藏无法运用的小崽子,他们就可以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也不为过。
可惜龙族当真是无愧于他们百鳞之长的称号,这么多年来,这些妖怪死的死、伤的伤,还没有谁成功地将人吃进嘴里过呢。
也不是没有妖怪想耍阴招,想要围攻或是以高阶的修为压制那些小崽子。可惜每次历练的时候,四海龙王都会亲自出动,为自己的儿女们掠阵。
要是一对一,修为相等,可能陌生妖怪还要更胜一筹的情况下,他的儿女们输了。那你们尽管动手,他们绝无二话。
但要在这种情况下,他儿子女儿历练成功了,你们却还想要趁火打劫,那你们就等着吧。
这颗避水珠就是敖春在进化成蛟的时候,到那片水域中历练得来的。
除非是真品,不然这些所谓的避水珠对于他们这些龙子龙孙来说,还真没什么重要的。
身边的好朋友几乎是人手一个,如果有谁没有了,那一定不是因为这东西太贵重,不能随便送。而是因为那位朋友的实力太出众,根本用不上避水珠这玩意儿。
要不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猎取妖兽,这颗珠子又还算漂亮,不像它黑漆漆、黏腻腻的主人一样的话,敖春都不想把这东西带出来。
“不过现在想想,它也没那么糟糕,”刚刚得到它的时候,真的是被它的原主人影响到了自己的心情,不过……“怎么说这也是我从第一个打败的妖兽身上得来的战利品,将它送给我的第一个朋友不是正好吗?”
他笑得一片爽朗,难得不见傻气,俊秀的五官的优势立马就展现出来了。
敖春不容拒绝地扶起狐小玉的手臂,将手链戴到了她的手腕上,“小狐狸,跟我一起回东海吧。”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可能会有点忙,更新会有点不稳定。以前都是在文案上跟大家说明,但是接下来可能来不及提前跟大家说,因为小乌堆也不知道当天会不会突然又忙起来。所以现在的话,我把更新时间固定一下,大概在晚上六点左右,如果六点左右没有更的话,那当天一般就是不更新。赶得及的话,我晚点把新文发上来,大家可以第二天再看
文章进度有点慢,这是小乌堆的老毛病了,写文总是慢节奏,我试试看能不能在接下来的的两章之内切入新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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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不想将陌生男人的头发带在身上没错,可难道加上陌生男人弟弟的头发就没问题了吗?
还有敖春最后串上的那颗珠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凡物。
她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不再坑这个人傻钱多速来的移动人形宝库,总不能叫她一开始就破功了吧?
“为什么?”那敖春就很不能理解了,“我觉得我串的这串手链挺好看的啊。”
还真别说,这深蓝浅蓝交织在一起,尾端还缀着一颗同色系的散发着蓝色光晕的珠子。看上去简洁大方又美观,还真不像是狐小玉记忆中烤个鱼都能弄得乱七八糟的小家伙能做出的东西。
但是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啊!
“这手链是很好看没错,但是它太贵重了,所以我不能收。”
“贵重?”敖春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就几根头发而已,哪里贵重了?”
顶多这意义特别了一点,但是敖春他觉得吧,一看小狐狸就是一副不认识他三哥的样子。那要是两个人真的没关系的话,没道理她要戴着他三哥的头发编成的手链在身上,而不戴他的啊!
怎么说他们两个人也是朋友了对吧?不过丢了他三哥的头发好像也不太好,那就编在一起送给小狐狸好了。
就当是给她防身用的了,这样就算是遇上了别的水族,他们在小狐狸身上感受了他和他三哥两个人的气息,应该就不会被误会了吧?
毕竟,定情信物这种东西,没有一戴就戴两个人的吧?
他相信他们四海的水族一定不会蠢到这个份上的,一定能认清他将头发送给小狐狸的真实意图的!
这么一想,他真是太聪明了!
狐小玉看敖春还没明白她的意思,只是自顾自地站在原地傻乐,只好挑开了说,“几根头发是没什么,但是头发上挂着的那颗珠子明显不是什么凡物吧?我不能收。”
这话说的狐小玉都觉得亏心,这几根头发究竟贵不贵重,没有人比在天雷下逃生的狐小玉感触更深的了。
不过介于对于敖春来说,这的确就是几根普通的头发而已,狐小玉也就没有特意强调这一点。
反正那颗不知道又有着什么样的来历和价值的珠子,也是狐小玉拒绝这条手链的最关键的一个原因了——傻白甜在这个世界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个物种啊!她绝对不能坑人家!
哪知敖春一脸不屑,“你说这个珠子啊?它还不如本太子的头发值得珍惜呢。要不是因为它的样子还算可以,又适合你们这些在陆地上生存的妖怪用,我都不会把它串在这条手链上。”
“这珠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啊?”难道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会发光的珠子,中看不中用?
“不就是一颗普通的避水珠喽。”敖春不以为然道。
狐小玉她就:“……”
你管避水珠叫普通?你是不是对普通这两个字有什么误解啊喂?!
在最早的传说中,避水珠是一颗自上古遗留下来的一颗神奇的珠子的称呼。
传说,只要有了它,就算是在辽阔无垠的四海之中,也能轻易开辟出一条旱路来。分江划海,不费吹灰之力。
这宝物,可以说是克制龙族的不二法宝了。毕竟只要有了它,龙族最强的御水法门基本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狐小玉想,敖春说的避水珠应该不是这颗珠子。
因为这个避水珠只在传说中出现过,传说有人拿着这颗珠子下了东海,进了东海龙王的龙宫。然后……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因为真正的避水珠的信息实在是太少,后来人们就常将其它一些具有辟水功效的宝物与其混淆,慢慢的,避水珠就从一个特定的称呼变为了某种宝物的种类名。
比如一些有道行的水生妖怪的内丹,比如龙族的眼瞳,到了人类的的手里就全成了避水珠了。
不过这些避水珠当然没有分江划海的本事,可令珠子的持有人在水下自由呼吸、畅通无阻还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岸上的那些妖怪来说,其珍惜程度远胜于一个千年老妖的妖丹。
也就是说狐小玉费尽心力、拼死拼活地弄到手的那颗有了裂缝的妖丹,在真正有需要的时候,可能还换不来这么一颗小珠子。所以她实在是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出这颗珠子没有一点儿价值的话,当然陆上的妖怪也不会在没事的时候,就举着一颗灵力已达千年的妖丹,跟水生妖怪去换一颗他们用不上的避水珠也就是了。
说到底,就是需求决定价值。端看狐小玉有没有占便宜地心思了,不然硬是要将它当做一颗普通珠子看待也不是不行。只要她这辈子不下水,这珠子不就只能是一个装饰品了吗?
——摔!怎么可能不把这玩意儿当回事啊?!
她没有需求不代表这东西不值钱啊!
“不行,我还是不能要。也许它在你的眼中不值钱,但是在我看来,它真的太贵重了。”
敖春就急了,“你就收下吧!哎呀……这避水珠不是我从龙宫里带出来的,我是我从自己打败的妖兽身上剥下来的。”
四海海域辽阔,虽然名义上龙族是所有水生妖怪的统帅。但是各个海域之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不服从龙族管理的妖怪,大家都是在水里生存的,没道理你不听从我的命令就要去死对不对?
所以四海龙王就给这些不服管的妖兽单独划出了一块地盘,你不服管?
——可以,我不逼你听我的话。但是既然你没有本事推翻我的龙宫,又不愿意听我的话,那你就老老实实待在我划分给你的这一小块区域里别出来。
你不出来,大家两厢安好。你要是乱跑乱串,惊扰了那些愿意效忠我龙族的手下,那你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妖族奉行弱肉强食的法则,那些打不过龙族又不愿归顺龙族的妖兽们,即便是被当场斩杀了,那群妖都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他们一没被杀,二来龙王还给他们划分了一块新的地盘,他们对于擅自闯入这片水族的水族,还有自由处理的权利,怎么可能不需要付出一些代价?
在协商过后,这片水族就成了龙子龙孙们的历练之所。凡具有龙族血脉者,在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要到这片水域中寻找一个符合他们目前境界的对手。
赢了之后,你就可以通关到岸上去了。要是输了,你就等着葬身妖腹吧。
没错,所谓的历练就是这么残酷。
龙族乃百鳞之长,这个称号可不是他们自封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的龙族用自身的实力亲身证明出来的!
在龙王看来,他的子孙后代,如果没用到不能碾压同境界的所有水族,那简直是侮辱了这一身的血脉!
绝对是死了也活该,还不如给那些低等水族一次更进一步的机会,将这个历练场所打造得更完美一些呢。
龙族的血肉对于这些妖兽可是很有吸引力的,这也是那些妖怪心甘情愿赌上自己的性命,想要跟那些开导他们水族之中的龙族小崽子们打上一架的原因。
只要他们能吃掉这些血脉之力浓厚,但却身怀宝藏无法运用的小崽子,他们就可以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也不为过。
可惜龙族当真是无愧于他们百鳞之长的称号,这么多年来,这些妖怪死的死、伤的伤,还没有谁成功地将人吃进嘴里过呢。
也不是没有妖怪想耍阴招,想要围攻或是以高阶的修为压制那些小崽子。可惜每次历练的时候,四海龙王都会亲自出动,为自己的儿女们掠阵。
要是一对一,修为相等,可能陌生妖怪还要更胜一筹的情况下,他的儿女们输了。那你们尽管动手,他们绝无二话。
但要在这种情况下,他儿子女儿历练成功了,你们却还想要趁火打劫,那你们就等着吧。
这颗避水珠就是敖春在进化成蛟的时候,到那片水域中历练得来的。
除非是真品,不然这些所谓的避水珠对于他们这些龙子龙孙来说,还真没什么重要的。
身边的好朋友几乎是人手一个,如果有谁没有了,那一定不是因为这东西太贵重,不能随便送。而是因为那位朋友的实力太出众,根本用不上避水珠这玩意儿。
要不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猎取妖兽,这颗珠子又还算漂亮,不像它黑漆漆、黏腻腻的主人一样的话,敖春都不想把这东西带出来。
“不过现在想想,它也没那么糟糕,”刚刚得到它的时候,真的是被它的原主人影响到了自己的心情,不过……“怎么说这也是我从第一个打败的妖兽身上得来的战利品,将它送给我的第一个朋友不是正好吗?”
他笑得一片爽朗,难得不见傻气,俊秀的五官的优势立马就展现出来了。
敖春不容拒绝地扶起狐小玉的手臂,将手链戴到了她的手腕上,“小狐狸,跟我一起回东海吧。”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可能会有点忙,更新会有点不稳定。以前都是在文案上跟大家说明,但是接下来可能来不及提前跟大家说,因为小乌堆也不知道当天会不会突然又忙起来。所以现在的话,我把更新时间固定一下,大概在晚上六点左右,如果六点左右没有更的话,那当天一般就是不更新。赶得及的话,我晚点把新文发上来,大家可以第二天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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